餐飲業看過來!最高領10萬元補助,線上申請資料、流程一次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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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辦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餐飲業者行銷補助

〈圖片擷取自經濟部官方網站〉

因疫情影響餐飲業生意,為減緩衝擊並鼓勵民眾消費,經濟部自即日起至6/15辦理「經濟部辦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餐飲業者行銷補助」線上申請,有實體店面且有稅籍登記之餐飲業者皆可提出申請,由各家餐飲業者擬定該店相關優惠消費的行銷方案(包含優惠折抵、廣告投放等),經濟部就會依照業者方案所需經費提供50%的補助,開立統一發票之業者每家可獲得最高10萬元;免開統一發票者最高可獲得2萬元。(資料來源:經濟部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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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辦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餐飲業者行銷補助

〈圖片擷取自經濟部官方網站〉

補助對象: 1.依法辦理公司登記、商業登記或有限合夥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,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本國營利事業。(外商公司為合法登記的本國營利事業單位則可申請。)

2.從事調理餐食供店內立即食用或外帶之餐飲業者。
3.至少開設一家實體店面之餐飲業者。
4.經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相關規定,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內登錄餐飲業相關資訊。

方案執行期間,應遵循事項: (一)方案執行期間,不得有以下情形:

1.解散或歇業情事。
2.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,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,且裁罰金額累計逾新臺幣五十萬元之情事。
3.違法解僱勞工,經勞動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者。
4.違反中央政府防疫政策,受中央或地方政府以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裁處者。

(二)近一年內未有違反環境保護、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之情事。
(三)不可有其他違反相關法令或本部公告禁止之情事。

※若有違反申請業者應遵循事項,經濟部可以駁回申請;已獲補助者,經濟部得撤銷或廢止補助,並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部分款項。

 

申請流程:

〈圖片擷取自經濟部官方網站〉

申請流程:

1.至「餐飲業者行銷補助申請系統」點選帳號申請,認證成功後並登入系統。

2.填寫補助作業申請書(附件一)後並拍照上傳。(※如需補正之處,須於7日內完成修改,逾期未修正則會被駁回申請)

3.並將該店的「優惠項目」、「行銷方案」於系統上登錄填寫(※以上皆需在活動完成後一個月內依憑據核銷)

4.資料審核通過後,即開始執行該行銷方案至期滿或補助款上限(開立統一發票者最高可得10萬元;免開統一發票者最高可得2萬元)

 

 

核銷所需資料:

〈圖片擷取自經濟部官方網站〉

核銷所需資料:

1.行銷方案證明文件(包含優惠或促銷期間及內容等項目)。如行銷宣傳、活動截圖或優惠折扣及有日期為佐證,請注意,須包含優惠日期與行銷內容

2.統一發票明細表補助作業申請書(附件二)。免開統一發票業之小規模店家,檢附自結營收報表補助作業申請(附件三)

3.餐飲業者存摺影本。

4.以上文件皆需實體用印,蓋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,並於行銷方案完成後一個月內檢附相關核銷表單上傳線上系統。

 

相關諮詢管道:
  • 經濟部商業司發言人:劉副司長雅娟
  • 電話:02-2321-2200分機8323
  • 電子郵件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  • 業務聯絡人:曾科長芷筠
  • 電話:02-2321-2200分機8768
  • 電子郵件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  • 服務專線:02-2698-5809或02-2698-5810
  • 諮詢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
  • 服務時間:周一~周五08:30-17:30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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